各镇人民政府,各有关部门单位:
根据《石泉县2025年农商银行助力文旅促消费个人发票摇奖活动方案》有关规定,现将石泉县2025年农商银行助力文旅促消费个人发票摇奖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活动范围
( 一 )个人在石泉县行政区域内消费并开具的住宿、餐饮、文化娱乐(影院、酒吧、KTV)、 景区景点(含门票、游船票等)、 影院增值税普通发票(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);
( 二) 单张发票价税合计金额300元以上(含300元);
( 三) 活动时间:2025年3月1日 — 2025年12月31 日。
二、参与方式
自2025年3月1 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,摇奖活动将 按月定期举行(每月1日凌晨00:00至当月最后一 日23:59为发票录入时间)。个人消费者进入“石泉文旅投”微信公众号,按要求将发票号码、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码和发票图片等信息成功录入。由县文旅投公司及时将县税务局审核通过的发票等相关信息导入“石泉消费有奖”程序后,参与摇奖,每张发票仅限一次摇奖机会,无论是否中奖再次参加无效。
三、奖项设置
每月摇奖活动均设置三个奖项。其中:一等奖1名(5月、10月各增加1名),奖励10克金条实物一枚(不折现金,需缴纳个人所得税,由县文旅投公司代缴);二等奖30名,各奖励现金人民币800元(或同等价值加油卡、购物卡);三等奖80名,各奖励现金人民币500元(或同等价值加油卡、购物卡)。
四、摇奖时间及地点
摇奖时间为次月上旬,在县旅游服务中心二楼(滨江大道东 段、体育场南侧)现场开奖。
五、摇奖方式
摇奖活动由县文旅投公司具体组织实施,县公证处监督,从符合规定的发票中随机抽取中奖发票,并邀请往期中奖者、企业 代表、群众代表全程监督。届时石泉融媒体中心进行现场网络直 播,广大群众可实时观看开奖活动现场。
中奖发票通过“石泉融媒”“石泉文旅”“石泉文旅投”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开发布并向中奖者推送中奖消息,敬请关注。
六、兑奖事宜
(一)兑奖时间
自中奖信息公布后第二日起至当月最后一日止(周一至周每天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),逾期未兑付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(二)兑奖方式及地点
本次活动实行线下兑奖。兑奖地点位于石泉十美旅行社(县 旅服中心)。
(三)兑奖所需资料
消费者本人中奖发票及身份证,并提供本人手机号码。
(四)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,不予兑奖:
1.私自非法印制、伪造、变造的发票;
2.虚开的发票;
3.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;
4.超过兑奖期限的发票;
5.发票上的印章与发票开具单位不符的发票;
6.代开的增值税发票;
7.有“收购”字样的发票;
8. 已认定非正常户后开具的发票;
9.兑奖时发票查验结果为“作废”“红冲”等非正数有效的发票;
10.验证未通过的发票;
11.其他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开具的发票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同一微信账号、手机号、身份证、手机终端,均视为 同一消费者。
(二)经营主体应主动向消费者开具发票,对违反发票管理 的行为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。
(三)对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本次活动规则的行为(包括 但不限于实施恶意注册、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,买卖发 票或其他作弊违规行为等),相关单位有权取消消费者活动参与 资格、回收奖励,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(四)本次活动由县文旅投公司负责解释。联系人:西安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张蓉,电话:0915—6316292(咨询时间:周一 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 18:00)。